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财富形式。当前,云南茶产业发展正处在一个以知识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云南普洱茶的财富利益,已经从传统的自然天赋的普通农产品价值,向更多更高的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富集,作为普洱茶的原产地管理者和生产者来讲,重要的是将其财富价值实现最大化,充分开发、保护和利用,在培育普洱优势产业链群中夯实自主知识产权链群。
云南普洱茶的财富价值,不仅是普洱茶自然天赋的品质价值,更多的却包含在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之中。《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要优化发展优势产业链群,加快发展以“普洱茶”为代表的茶产业。《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积极开发茶叶新品种与深加工产品,进一步提高茶叶产业整体科技水平。如何充分挖掘、利用和实现云南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如何围绕普洱茶产业链群构筑知识产权立体保护链群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入世以来,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凸显,世界范围内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发展的竞争更加激烈。面对机遇和挑战,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茶产业发展,通过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比较优势,加快发展成效斐然。2006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扩大到371万亩,产值提高到105亿元,茶农人均纯收入上升到407元,知识产权制度对重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培育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南茶产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中,围绕取得一批专利、拥有一批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构筑地理标志加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促进云南普洱茶的知识产权财富价值实现最大化方面,仍留有较大的战略发展空间。
构筑云茶产业知识产权立体保护问题分析
云南茶产业发展亟需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发展的保护作用重在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覆盖面广,涉及科技、经济、贸易及行政、司法等多个领域和部门,立法的宗旨、目的,保护的客体、对象,以及执法的主体也不尽相同。加之知识产权包含的种类较多,有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所以,只有一种权利的保护,一般视为单一性保护;具有多种权利,特别是“标志性”与“技术性”兼有构成的联合保护,方为立体保护,云南省云茶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侧重选择立体保护。
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南茶产业“原产地”知识产权保护,从现在已经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看,主要是标志性的保护,其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其注册的地理标志。而与普洱茶种植、加工等所涉及的相关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如果没有申请专利,就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因此,这样的保护是缺失了技术垄断的单一性保护。
有关数据统计显示,从1985年至2008年3月31日,国内外在中国申请的有关茶的制备技术、提取技术和加工工艺技术的专利共334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8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55件。在这些专利申请中,中国的专利申请有3115件,其中云南省199件,国外的专利申请为228件。由此可见,云南省茶产业及涉及的专利技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笔者认为,一旦省外或国外企业、行业协会跑马圈地,联合构筑专利池统一向云南茶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云南省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茶产业纵有再知名的品牌,也难免陷入由于缺失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专利保护、发展和盈利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可见云南茶产业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水平与省外、国外相比差距极为明显。从企业专利申请量看,省外企业是云南企业的18倍。云南茶企业与省外、国外企业在茶加工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比较,省外企业申请专利938件,云南企业仅申请了35件。
云茶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构建思路
要使云南普洱茶财富价值得以最大化的实现,要学习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国际产业竞争中,常见的是采取组建行业保护联盟;围绕相关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大量申请专利,构筑技术壁垒跑马圈地;运用信息手段知己知彼,运筹帷幄掌控市场,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竞争手段和战略举措,仅靠地理标志、技术标准等保护形式,是不能形成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是不能有效促进其财富价值最大化的。
普洱茶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是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目前,我国在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方面主要分属于两个各自相对独立的部门,一个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另一个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受理并保护的是与产品标准关联的地理标志保护,这二种类型的保护均可称为“标志”性的保护,以“标志”这种特定方式进行保护,体现的是一种地域的、文化的、外在的品牌保护,其特点是:只保护“标志”、不保护“技术”。与“标志”配套的普洱茶技术标准这种保护形式本身也同样是不具独占性,是通过与法定“标志”衔接,达不到标准、得不到许可就不能使用其“标志”来实现保护。
普洱茶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是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专利是促进产品创新和强化技术垄断的重要形式。拥有专利,其导向和激励的是科技自主创新,掌握和控制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实现垄断市场的目的,作用是通过种植技术、加工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化学与物理特征、产品外观设计等由内到外实现整体的保护。具有先进技术和设备,可以培育出知名品牌,而知名品牌一旦失去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支撑,就可能“名气”难保。
专利是培育知名品牌的技术保障。没有专利只有品牌的危害是:一旦普洱茶种植、生产等方面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设备被他人申请了专利,云南省的企业就不能使用该技术、设备,有可能影响该品牌产品的品质,导致品牌受损、名牌难保的严重后果。所以,构筑云南普洱茶专利技术保护壁垒是继续培育普洱茶优势产业,确保其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3个集成构建云茶知识产权立体保护
普洱茶产业发展应从国际化视角出招布局,做好3个集成,构筑与产业链群有关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链群。一是集成主体,具有一个国际化特征的合法保护主体;二是集成技术,要依法拥有跑马圈地,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的手段和工具(知识产权);三是集成信息,构建一个知己知彼,了解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现状,规避侵权,借鉴成功的做法进行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关于集成主体,成立云南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该联盟的成立是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接轨,应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行政、司法保护体系,依法保护普洱茶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实现普洱茶产业和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具体而言,云南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依托云南省普洱茶协会,成立以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实施的民间社会组织。联盟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指导,省普洱茶协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行业重点企业及行业专家等组成;联盟会员以省内为主,国内外普洱茶相关企业、个人参加。
关于集成技术,构建云南普洱茶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专利池。建立云南普洱茶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专利池,是通过云南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行使其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云南省普洱茶优势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内容和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
专利池制度以其统一市场、降低成本、避免侵权诉讼等制度优势成为当代全球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专利池制度是两个或多个专利权人之间本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原则,就彼此互惠合作和对外进行专利许可订立的合同。运用好专利池制度能够确保云南省的普洱茶产业牢牢掌握和控制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真正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不可忽视的是,专利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已经成为专利权人联合限制竞争对手和谋求垄断的有效工具。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国际跨国公司专利池所有者(如DVD领域),利用自身在专利技术上的优势地位,在内部协议以及对外的许可合同中设定各种限制性条件,使国内企业被动接受专利技术,并支付昂贵的专利使用费,并通过固定产品价格、瓜分市场、限制产量等方式来维持高利润并阻止其他竞争者的进入,采取在许可合同要求一揽子许可、搭售、要求专属性的回授条款等等手段来制约其他竞争企业。
为了应对竞争与挑战,笔者认为应当构建云南普洱茶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专利池,以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为实施主体,制定行业专利池管理制度,组织联盟内的企业、个人申请专利,调配已有的专利,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权,成为当前云南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集成信息方面,建立以普洱茶为代表的云茶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是以普洱茶为主的云南茶产业科技创新,申请专利,构建行业专利池的必备基础平台。
该数据库的构建有利于普洱茶生产企业、协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生产和决策中,知己知彼,借鉴当今世界茶叶在种植、加工和包装方面的先进技术,结合已有的传统技术,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和取得一批确保普洱茶为主的云茶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形成云南普洱茶行业专利池,为普洱茶协会的管理和发展,以及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维权提供法律、科技和贸易等领域准确、权威的专利信息及专项服务;为公众、企业和党政部门提供公共信息服务。